2013年11月份我给人担保借款50万,借款人写借据注明一个月还款 2013年11月份我给人担保借款50万,借款人写借据注明一个月还款,借款人签字后我签的担保人,后因借款人融资诈骗被逮捕,出借人因找不到借款人转而找社会人员来我这逼债,说五天内把担保的欠款十五万还清否则后果自负,另外借款时口头说的月息五分,现在应该已还三十五万,我问一下:当时借据注明借款期一个月至今一年多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谢谢
2015-02-08 14:40 ask201……(河北-邯郸)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2-08 14:57
你好,需要承担逾期利息,不会有刑事责任的。详询可来电咨询,王律师
2 李建成律师 2015-02-08 19:34
你好,需要根据合约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们两个人给一个朋友担保借款,借款人找不到了,起诉了,我还了一半,我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
1个回复为人担保,借款一个月,但过了六个月了,借款人只还了利息,没还本金
3个回复我为朋友担保借款十万元,现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被刑拘,债权人让我还款
3个回复我给葛某担保借款二十万,借据上有我和杨某两人担保签字画押,担保人杨某与借款人是亲戚
3个回复借款7万,未明确还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已按照口头约定还款5万,借款人逃跑,怎么办
2个回复我在2014年3月份的时候给两个朋友做民间借款的担保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一人为借款人,另一人和我
2个回复老公为朋友担保向个人借款,现在找不到借款人,法院起诉老公了,几天前老公去世了,我会承担还款责任吗
16个回复我在借出去现金七万元,借款人有立借据,按手印,可是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怎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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