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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我母亲今年76岁,在去医院看病时,被医院的实习医生在门诊楼撞伤眼睛,先后在三家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三万余元,请问我该向谁追究赔偿责任。该实习医生现在还是河北XX大学的在校学生。谢谢!
2011-01-12 16:48 likuoc……(河北-承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水全律师  2011-01-12 17:09
实习生和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1-12 17:11
关键是看对实习医生撞人行为的认定,是否属于在履行职务中造成他人损害?
建议将实习医生和院方作为连带被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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