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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北京需长期用车,因无小客车车辆指标,所以找了一个有指标的人签订了车牌终身使用合同
本人在北京需长期用车,因无小客车车辆指标,所以找了一个有指标的人签订了车牌终身使用合同 本人在北京需长期用车,因无小客车车辆指标,所以找了一个有指标的人签订了车牌终身使用合同,然后买了一辆小汽车使用。因为车辆是在对方名下,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又和对方签订了车辆抵押借款合同,就是对方向我借钱购买车辆,车辆本身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我,借款金额等于车辆购车款+车牌终身租用的总金额,当然实际是我出钱购买车辆。请问律师这样做是否有不利于我的法律风险?尤其是财产上的风险
2015-02-07 15:43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2-07 15:48
谨慎处理比较好
2 徐卫东律师  2015-02-07 15:49
你好,需要谨慎的
3 孙新律师  2015-02-07 15:50
您好,风险较大的,建议谨慎为好
4 孙新律师  2015-02-07 15:51
你好,慎重。
5 110网律师  2015-02-07 15:53
你好,有一定的风险的。车牌在他的名下,他随时可以要回去
6 赵江涛律师  2015-02-07 16:08
谨慎处理
7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2-07 16:16
建议谨慎
8 怀向阳律师  2015-02-07 18:20
你好,你们之间的协议在财产损失上可以规避一定的风险,但是车辆所有权仍是对方的,对方仍可以处分车辆
9 孙新律师  2015-02-09 17:17
风险比较大,建议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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