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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我是一个残疾人和一个在微信聊了上认识聊了半年的男人我们见了年之后不久确定了男女关系
2013年4月我是一个残疾人和一个在微信聊了上认识聊了半年的男人我们见了年之后不久确定了男女关系 2013年4月我是一个残疾人和一个在微信聊了上认识聊了半年的男人我们见了年之后不久确定了男女关系,他租的房子我们同居同年10份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们商量以后决定不要这个孩子,所以我一个人去医院做了人流,他也没有陪我手术费还有所有医药费我一个人承担了。12份我又怀孕了,他让我生下来,可是这期间他和别的女人经常聊天,也不照顾我,产检我一人去,产检费还是我独自承担。后来我回到妈妈家不小心流产了。住院费医药费还是我妈妈付了。两次住院他一分钱都没给也不管我好像和他没关系一样。现在我怎么才能让他赔偿我的损失和精神伤害。谢谢
2015-02-06 09:27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02-06 12:47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要求适当的医疗费和营养费,无法要求其他的赔偿和精神损害,没有法律根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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