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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 案件已到检察院的 可是检察院又退回公安局 怎么回事?这件事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好事还是坏事 ?犯罪嫌疑人已承认贩卖毒品两次 如果公安局证据不足 检察院是不是可以放人了 求正确答案
2015-02-04 22:06 469295……(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2-05 05:56
退回是法律程序,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2 丘敏律师  2015-02-05 10:53
你好,退回补充侦察是法律程序,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及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3 赖贺明律师  2015-02-05 11:14
退回补充侦查是法律程序。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法律意见。
4 李翠英律师  2015-02-05 13:48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一般是补充侦查,且以退补两次为限。如果是因证据不足,退补两次仍不足的,检察院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放人。但司法实践中,有时退补,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等不明,或者是需要补充需要其他材料,而非是决定是否犯罪的证据不足,如果是因为这个,是否退补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意义不大。
5 110网律师  2015-02-05 22:08
退回公安局,说明有些证据仍需要侦查。嫌疑人承认贩毒的情况下,放人估计很难,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到检察院阅卷,这样能更清楚了解目前证据的收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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