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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14年11月13日夜,我方与对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侧翼追尾)
你好,在2014年11月13日夜,我方与对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侧翼追尾) 你好,在2014年11月13日夜,我方与对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侧翼追尾),由于当时我方有人受伤住院(住院期间一切费用都是我方垫付),事后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
数日后双方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由于我方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当时就没有处理接受赔偿!
现在对方的车辆维修费用保险公司已给予赔偿,而我方车辆维修费以及住院费等等却没人问了,也联系不上对方,找不到人了!
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对方,该以什么事由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希望你们能够帮帮我!
2015-02-03 20:17 ask201……(安徽-阜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李张律师  2015-02-03 20:28
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具体委托事宜可电联。
2 110网律师  2015-02-04 17:29
事故认定书下达后,你可以先垫付医疗,然后,出院后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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