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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协议已签,上面应安置人口6人,现在交房的时候说1人不被认可
动迁协议已签,上面应安置人口6人,现在交房的时候说1人不被认可 村里动迁,09年8月签动迁协议,协议上应安置人口是6人(夫妻,两个孩子,母亲和后爸)。现在拿房子了,村里说后爸(动迁以前母亲再婚)不能算安置人员,取消其动迁安置房面积。说是因为动迁以后母亲一个人和我们居住,不属于事实婚姻,说村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请问我们当初签订的协议是否还有效?认定的人员是否可以取消的?
2015-02-03 11:34 huamum……(上海-宝山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2-03 17:19
签订的协议有效
2 谭玉英律师  2015-02-03 12:13
您好,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 李军律师  2015-02-03 12:39
协议有效。
可以要求按协议履行。
4 110网律师  2015-02-03 13:34
你好,当初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协议处理。
5 张向锋律师  2015-02-03 13:51
协议有效,可起诉要求依法协议履行。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6 孙新律师  2015-02-03 15:58
协议是有效的
7 110网律师  2015-02-03 17:10
你好,协议是有效的。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8 张峥嵘律师  2015-02-05 10:51
协议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按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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