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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主管道漏水,泡坏楼下两家部分墙体及家具,屋主是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房屋主管道漏水,泡坏楼下两家部分墙体及家具,屋主是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新疆哈密人。哈密夏天的温度很高,大部分在40度以上,加之我家所住的小区原开发商配备的水管质量很差,很多住户家都发生过水管夏天因高温而爆裂的现象。房屋是2003年购买的。2010年6月,我家的自来水表与水管的接头处爆裂后,因周末无人在家,流水量较大,不仅自己家被淹泡破损了很多家具,而且楼下五楼及四楼也因无人在家,水顺着房间的水管暖气管等流下后,造成五楼及四楼的人家部分墙体及家具被浸泡损坏。于是四楼五楼的人要求我家对其损失全权赔偿!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对四楼五楼两户人家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1-01-10 22:20 张潇镭(新疆-哈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志成律师  电话:13209025566  2011年01月11日 00时43分
小区原开发商配备的水管质量很差,需要申请技术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才可申请开发商赔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0 23:15
你好!
  你们家是有责任的。协商解决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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