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十三分店店长张秋英诬陷人! 我今天被店长张秋英诬陷为小偷,我向警方报了警,警察说让我选择起诉或向上一级领导反应,我现已跟顺天府签了两年的合同,一式两份的合同,我一份也没有。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明天我一上班她该处处叼难我,让我主动提出离职,她就不会发给我工资了,由其是对外地人,是她的一惯手段,我该怎么办?
2011-01-10 21:39 739192……(北京-朝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11 07:10
你好,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也可以以不发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为十二年。
2 李建成律师 2011-01-11 13:51
您好,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一下。工资是一定要给的,她无权不给。
3 王忠新律师 2011-01-12 16: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