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使用权继承问题 律师你好!我外公留下一间房屋,此房屋是当时外公的公司作为宿舍分配,使用权转让方案上写明为:“公司租用宅基地建成的,当时未有进行报建规划,做为公司宿舍承租给公司职工”。现在外公去世,外婆年迈住院中,其外公五子女,包括我母亲(三女)。本人母亲在2000年公司倒闭时与公司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卖了给我母亲,现在其他四兄妹已外公遗产为由要求分配。本人也咨询过国土房管局均冇其房屋任何资料。
现在我有2个问题:
第一:我外公其余4个儿女有没有权利作为遗产分割此房屋。
弟二:我母亲签订的使用权方案及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其他4兄妹能否进行财产诉讼。
现在我有2个问题:
第一:我外公其余4个儿女有没有权利作为遗产分割此房屋。
弟二:我母亲签订的使用权方案及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其他4兄妹能否进行财产诉讼。
2015-02-02 15:18 130609……(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2-03 10:29
其他人也是有权作为继承人分得你外公的遗产
2 刘振海律师 2015-02-02 15:24
只能确认使用权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2-02 15:28
你好,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的,均分
4 刘祖虎律师 2015-02-02 15:52
只能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