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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问题
遗嘱问题 您好,有人可以帮忙解释下吗?谢谢。
事情原由:我邻居大叔,在20年前已经离异,两个小孩,女孩判给邻居大叔了,后面大叔又结婚一次,女方带有一儿一女,近期大叔检查出XXX癌症晚期,因原配女儿成年后和大叔没有任何来往,并未尽到赡养义务,且现任配偶一直照顾大叔这么多年起居及生活,所以大叔想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现在配偶,但是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1、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公证处无法给出公证证明,那么此自建房是否可以通过赠予方式留给现在配偶。
2、如果上述办法可行,需要签署相关什么证明材料可具备法律效力。
3、如果上述不可行,那么通过什么方法可经自建房留给现任配偶。
2015-02-02 14:14 古树香溪(河北-石家庄)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2-02 14:19
是可以的
可以签订协议
2 陈晓云律师  2015-02-02 14:56
可以立自书遗嘱。
3 孙新律师  2015-02-02 15:39
遗嘱并非只有经过公证才生效的,不公证但是符合遗嘱生效的要件也是有效的。
4 刘翠律师  2015-02-02 17:21
遗嘱除了公证还可以见证,石家庄有个河北遗嘱库,你可以问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
5 孙新律师  2015-02-02 19:34
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解决方案,避免因瑕疵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6 孙新律师  2015-02-02 22:46
你所说的问题很简单,可以通过自书遗嘱解决,也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协议解决,但是农村自建房由于没有房产证,里边涉及的问题可能就比较多,为避免存在瑕疵最后导致赠与或遗嘱无效或其他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找律师当面审查材料说明情况,有律师代书协议或遗嘱,必要的话做个律师见证才是最好的,建议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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