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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离婚,第一次开庭未判离,现在律师说要等一年再第二次起诉,就可判离
我正在离婚,第一次开庭未判离,现在律师说要等一年再第二次起诉,就可判离 我正在离婚,第一次开庭未判离,现在律师说要等一年再第二次起诉,就可判离。我不想等那么久,难道等一年就能百分百判离吗?我招的女婿有两个女儿,有共同债务五万元,男方也没有重婚家暴赌博等恶习。只是我不愿过了。这种情况六个月后能起诉判离吗?l
2015-02-02 10:55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东军律师  电话:13877530687  2015-02-02 10:57
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2 王配华律师  2015-02-02 10:57
你好,如果6个月后感情没有和好可能,再次起诉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3 张  静律师  2015-02-02 10:58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4 孙新律师  2015-02-02 11:03
6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
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来判决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5 陈晓云律师  2015-02-02 11:09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具备上述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6 蒋良勇律师  2015-02-02 12:32
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基本会判离婚。
7 110网律师  2015-02-02 14:35
你好,六个月以后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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