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与他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名下一套共同房产归男方所有 我于2009年与他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名下一套共同房产归男方所有,但双方各占50%的产权未作变更登记,现经协商,他同意我补偿部份房款,取消原离婚协议房产归他所有的约定,仍按双方各占50%处理,并为此重新签定一份协议,请问此协议有效吗?能覆盖以前的离婚协议吗?
2015-02-01 20:23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5-02-01 20:55
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2-01 21:22
您好,有效。以现在的协议为准。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5-02-01 20:34
有效。然后变更登记
4 陈晓云律师 2015-02-01 20:42
有效,以后一个协议为准
5 110网律师 2015-02-02 08:22
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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