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九亭拆迁问题 你好请问,我是上海松江人,90年我老婆和我一生下小孩之后就离婚了,有村里干部和法院判决的离婚证明,可是她的户口一直还是挂在我们家的宅基地户口本上,到现在有20多年了!包括她之后再次结婚生了儿子也把户口挂在我们家宅基地户口上。不过她的户口本和我们家的事分开的,但是户口本上的地址还是一样的!现在房屋要拆迁安置了,我想说的是她从小都没有照顾过小孩,都是我一手辛辛苦苦养大的,还欠了我的钱,这个拆迁后村里补偿的房子她可以有权利分到吗?请大家老师帮我好好分析下,谢谢了!我们这里的拆迁补偿是按照宅基地面积来算得,与人头数无关
2015-02-01 10:37 ask201……(上海-松江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年02月01日 11时00分
这个关于对方是否有误安置利益的问题,可以向动迁组作针对性问询,毕竟拆迁安置涉及的各方面因素很多,每户都有其特殊性所在,所以负责你们房屋征收的动迁组对安置情况会有直接的发言权。
不过按你问题描述,有分户情况,但不知道当初离婚之时,有无分产(析产)情况?
具体情况可来电沟通。
不过按你问题描述,有分户情况,但不知道当初离婚之时,有无分产(析产)情况?
具体情况可来电沟通。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02-01 11:08
与人头数无关
3 张向锋律师 2015-02-01 10:56
按照宅基地面积计算的,你前妻和再次结婚生的儿子没有权利分割拆迁补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袁文祥律师 2015-02-01 11:13
问题的关键,是他处是否有住房?!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