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的1年诉讼时效问题? 骨折6天住院,医生要求休假三个月.
1.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后三个月还是出院时间点?
2.原告诉讼案有二个被告,另一个被告自原告受伤后1年内未曾被追索赔偿,是不是可以认为已过诉讼有效期?
1.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后三个月还是出院时间点?
2.原告诉讼案有二个被告,另一个被告自原告受伤后1年内未曾被追索赔偿,是不是可以认为已过诉讼有效期?
2011-01-10 11:59 F12312……(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1年01月10日 21时54分
1、诉讼时效起算点肯定不是伤后三个月,按规定应当是受伤害之日起。
2、1年内未主张过权利的话,时效已过。
2、1年内未主张过权利的话,时效已过。
2 110网律师 2011-01-10 12:12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法律里面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在不理解你案情的情况下,无法给你准确是回复。
欢迎来电咨询介绍详细情况,律师可以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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