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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近20年了,97年进公司,08年公司统一给职工买保险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近20年了,97年进公司,08年公司统一给职工买保险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近20年了,97年进公司,08年公司统一给职工买保险,之后一直与一家华洋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2年大概八九月份,公司在没有通知我们本人的情况下,将我们20几个人的劳动关系转到另外一家外包公司,大概三个月后我们去公司人力部门询问,他们才给我们毫无说服力的解释,最后承诺年底如果其他人不转外包,会将我们重新转回派遣,直到现在其他人一直没有转外包,我们这些人也没有转回派遣,最近我发现我们这些转外包的人在公司的职工花名册除名了,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下一步我们给怎样做?
2015-01-31 23:11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01-31 23:5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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