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户口,但在附近镇区谋生的人出了交通事故的问题!!! 我一个亲戚,60岁老人,农村户口,但是我们这个村离镇区很近,他虽然60岁,但是还是在城镇中收集废旧塑料和金属赚钱,已经将近20年,现在出了交通事故,请问这种户口是农村,但是在城镇中谋生活,做生意的,能不能和城镇的赔偿标准一样,因为农村和城镇赔偿标准不同,我们这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年。请问有什么部门出具被侵害人在城镇谋生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2011-01-10 09:38 rvI6679(福建-泉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0 14:17
按农村的可能性大,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2 110网律师 2011-01-10 22:48
你好,如果你亲戚有收购点,可以由居委会提供证明,是有可能按城镇标准来索赔的,不过自己操作,并不简单,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为你们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1-01-11 09:48
可以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一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4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一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