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停在临时停车位应不应收费 最近豪润称御城贴了张通告停车要收费,有购买地下停车位的每月60,其他停在地面上临时停车位的三小时内不收费,然后三小时以上就要收费。本小区业主停在小区的车位也要收费吗?
2011-01-09 18:36 aoei(陕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1-09 23:20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对产权属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未与业主协商并经同意,不得实行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对产权不属于业主并取得独立产权证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可以实行车位买断或租赁,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车位买断或租赁由业主自愿选择”。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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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同红律师 2011-01-09 18:53
你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 康治斌律师 2011-01-09 19:5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产权属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未与业主协商并经同意,不得实行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对产权不属于业主并取得独立产权证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可以实行车位买断或租赁,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车位买断或租赁由业主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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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权属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未与业主协商并经同意,不得实行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对产权不属于业主并取得独立产权证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可以实行车位买断或租赁,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车位买断或租赁由业主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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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1-01-10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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