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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方摆了喜酒结婚但是未登记,已有一小孩,男方出轨,第三者频频找我说话刺激我
我跟男方摆了喜酒结婚但是未登记,已有一小孩,男方出轨,第三者频频找我说话刺激我 我跟男方摆了喜酒结婚但是未登记,已有一小孩,男方出轨,第三者频频找我说话刺激我,搞得我精神奔溃,跟男方提出分开要求他赔偿6万精神损失费,小孩随我,这样合理吗?男友且说不会赔精神损失费,叫我走就马上带小孩走,一分钱不会给我。请问律师,我想拿起法律武器去为我和儿子的保障,要求他赔偿法律上是合理的吗?
2015-01-30 14:14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5-01-30 14:31
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的。
2 110网律师  2015-01-30 14:21
精神损失费没有,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和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5-01-30 14:43
没有登记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4 李开宏律师  2015-01-30 14:50
你好!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但你可以要求他支付孩子抚养费。
5 陈晓云律师  2015-01-30 14:52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6 刘振海律师  2015-01-30 15:18
他要赔你抚养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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