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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欺诈销售问题
房屋欺诈销售问题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告知业主供暖公司为A,但是在交付时变成了供暖公司B,然而在合同中并未说明是哪家供暖公司。在开发商宣传过程中也是宣传的供暖公司A,印过宣传单,在电视上播出过广告。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业主是否能够退房并取得赔偿。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前多次欺骗业主,而且业主与开发商协商未果,最终因开发商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所以政府偏袒开发商,业主只得到免去一年取暖费、一年物业费的结果。个别业主手里有开发商卖房子时的证明,说如果不是供暖公司A供暖的话,业主可以退房,证明盖有法人章。这个证明的照片是否能做为证据。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需要准备什么,从哪方面入手能够使业主将房屋退掉。
2015-01-30 12:04 lishao……(辽宁-铁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5-01-30 14:56
诉讼解决
2 隋新律师  2015-01-30 12:50
你好,可诉讼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3 张俊杰律师  2015-01-30 13:03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 刘丹律师  2015-01-30 21:39
你好,如果真如你所述:“个别业主手里有开发商卖房子时的证明,说如果不是供暖公司A供暖的话,业主可以退房,证明盖有法人章。”,那么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但是如果没有原件就还需要寻找其他证据,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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