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机录下丈夫外遇,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我丈夫有外遇,经常把那个女人领来家,我多次回家碰上你个女人,我当面问了那个女人几句,丈夫抡起拳头向我打来。我连家都不能回,住在90岁的老妈亲家。我只能趁丈夫不在家时,把录音机放在家里录下来证据,我请教律师,1,录音机录下的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离婚丈夫外遇的证据?2,我怎样做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行使我们妇女的合法权利
2011-01-09 02:16 XWe4568(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1-09 16:42
可以作为证据之一。因此离婚的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09 08:41
你好,录音可以作为相关证据使用,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3 毛健民律师 2011-01-09 08:56
这份证据不能被采信。
4 110网律师 2011-01-09 09:55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们的这种情况符合规定的离婚要件,可以判决离婚;
2、录音机所录内容如果属实,是可以做为证据来证明他的外遇情况的。
3、你可以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财产,并且可以按法律规定要求他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2、录音机所录内容如果属实,是可以做为证据来证明他的外遇情况的。
3、你可以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财产,并且可以按法律规定要求他支付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