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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位会计,2012年曾受老板指示以个人名义代老板打了两张
我是单位会计,2012年曾受老板指示以个人名义代老板打了两张 我是单位会计,2012年曾受老板指示以个人名义代老板打了两张借条共计1900万元(老板与此人之间的往来款项上亿计),今年他们已经商定总计欠款金额为1600万元,且标注此前所有的借条全部作废(因之前大家都忘记了有我所打的借条),但现在老板已经不见踪影,那些人就带着一群痞子隔三差五的就去门上闹事,还在我家的门上用油漆写上欠债还钱等字样,并不停威胁恐吓,多次报警无果,家里老人起的生了病,该怎么办呢?我只是听老板吩咐做事的会计,我并没有用一分钱,而且这个1900万实则已经还了
2015-01-28 14:30 ask201……(江苏-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5-01-28 14:37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已经偿还了,则不用承担责任,
2 成启峰律师  2015-01-30 23:14
需要收集有利证据,以防对方向法院起诉,详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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