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建住宅征用土地 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问题 九二年我单位征用了一块土地供单位几户职工(土地为划拨性质 有当地土地局的批复文件 文件上也标明了几户职工的姓名)建房使用。前几年门前道路扩宽,我的住宅被道路占用了一米的空间,住宅成了临街门面,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过来说我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已经改变为商业用地,让我去土地局缴纳费用.在我咨询缴纳什么费用时,他们也给我解释不清。请这方面的专家给解释一下,我应该怎么办理相关的手续和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2009-04-20 10:54 790130(河南-商丘)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4-20 11:15
他们解释不清楚,你就无义务缴纳
2 110网律师 2009-04-21 09:08
可能是土地出让金。
3 刘泽华律师 2009-04-21 13:16
说不清证明没有法律依据,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