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化为妻子一方,法院有权利执行么?? 男方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别人担保,被担保人无力偿还5W元。法院有权执行离婚后妻子一方的财产么??
2015-01-26 16:41 a98389……(黑龙江-鹤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1-26 16:46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一方以法院执行的标的物是夫妻双方未分割的共同财产提起的执行异议
6个回复离婚2年净身出户,现被前妻强制执行抚养费,现任妻子婚后租赁的商铺算夫妻共同财产会被强制执行么?
6个回复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吗
4个回复房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法院判给女方,但房产没有更名还是两个人的名
7个回复男方交通肇事撞死一人,无力赔偿,会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和妻子私人财产吗?
5个回复你好,我想问问,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有共同财产,一方放弃所有财产
10个回复你好,我想问问,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有共同财产,一方放弃所有财产
8个回复你好,我想问问,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有共同财产,一方放弃所有财产
9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