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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10月份与盐城众邦建筑公司副经理韩国华合作投标中了阜宁城管局公厕工程
我在2010年10月份与盐城众邦建筑公司副经理韩国华合作投标中了阜宁城管局公厕工程 我在2010年10月份与盐城众邦建筑公司副经理韩国华合作投标中了阜宁城管局公厕工程,该公厕己于2013年审计结束,本应于2013年春节付款的,可由于众邦公司法人曹宏图跑路,公司己注销!韩国华也同样跑路,上述两人均已判刑!问题是该公厕是我与韩合作投入建设的,剩余款在城管局帐上,问题是我与公司没有合同,只有与韩签的合同及施工过程帐目与收据!请问余款能收回了吗?13813433708
2015-01-26 15:33 ask201……(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路光亮律师  电话:13851063183  2015-01-26 19:14
可以收回,建议向法院起诉,聘请专业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 110网律师  2015-01-26 16:03
您好:
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方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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