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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投资公司内部人员利用我的名义投资,将投资获利转入我账号时银行要求先有10%的通汇记录
台湾投资公司内部人员利用我的名义投资,将投资获利转入我账号时银行要求先有10%的通汇记录 一个台湾朋友是投资公司内部人员,用我的名义参加公司内部投资案,我是名义,他出本金,投资获利后香港银行要求有金额为获利总额的10%的通汇记录,才给我汇款,将近20万元,我将钱汇入后,公司又说VIP会员才能参加这个投资案,要求补齐VIP会员费用,我又汇了10万元。但是现在公司发现是人头问题,已将这个台湾朋友起诉。说是商业犯罪,我汇过去的资金也全部扣留。另外这个公司在北京有分公司,我汇入的款项也是北京的账号,请问我名义投资会有责任吗,还有我汇过去的钱可以追回吗,该怎样追回
2015-01-26 15:21 myxlq5……(北京-朝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1-26 15:21
你好,谨慎,可以起诉解决
2 徐卫东律师  2015-01-26 15:22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3 申维丰律师  2015-01-26 15:22
你好,详情可来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5-01-26 15:23
你好,涉嫌诈骗,建议你报警解决。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1-26 15:25
建议你委托律师,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5-01-26 15:35
您好,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
7 李同红律师  2015-01-26 15:39
你好,尽快报案吧,涉嫌犯罪。
8 赵江涛律师  2015-01-26 16:20
可以搜集证据报警或起诉
9 怀向阳律师  2015-01-26 17:25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分析
10 孙新律师  2015-01-26 17:55
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11 李建成律师  2015-01-26 20:24
你好,建议谨慎。
12 孙新律师  2015-01-26 22:00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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