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和丈夫分居到现在快三年了,因为他好吃懒做,喜欢喝酒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和丈夫分居到现在快三年了,因为他好吃懒做,喜欢喝酒,更让我忍无可忍的是当他喝酒后就会对我强行过性生活,有次我来红他也不顾进行,我伤心的带着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回娘家住了,我们只生这个小家伙,小孩从小都是我养我带大的,他和我有无法割舍的感情,请问我想离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小孩能判给我吗?谢谢
2015-01-25 05:45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东军律师 电话:13877530687 2015-01-25 06:07
要综合看具体情况是否有利于小孩的成长,10岁以上了要征求他的意见,判给你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2 杨俊圣律师 2015-01-25 08:44
可协议离婚,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十周岁以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3 江珍来律师 2015-01-25 09:27
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4 110网律师 2015-01-25 09:54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及小孩抚养权
5 陈晓云律师 2015-01-25 12:33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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