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为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18000元,同时又用自己的户口帮其贷款15000元 2004年为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18000元,同时又用自己的户口帮其贷款15000元,现在贷款人不还款,只好一直为其偿还利息。想问:若果要起诉,需要哪些佐证材料?除了要求他偿还本金和利息外,还可以要求赔偿哪些损失?谢谢!电话:13885722769
2015-01-23 22:48 ask201……(贵州-毕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1-23 22:59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和民事诉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你借债务人钱,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如债务人没有主动返还欠你的借款,你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未果,你可以依法及时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即时返还所拖欠你的借款,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起诉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为: 民事起诉状. 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债权凭证欠条或者借据等。
2 唐羽生律师 2015-02-06 17:11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的。
相关法律问题
银行起诉我,原因是我在4年为别人贷款做担保。但是我记得自己根本没替人做过担保,
2个回复我首次购房向银行贷款33万购房,自己找了担保人,现在担保公司让我交担保费将近6000元,请问合理吗?
3个回复请问我2009年3月份帮别人担保贷款两年期限,直到现在银行也没有任何催款消息
1个回复您好,请问一下,我朋友老爸以前帮别人在银行做了担保,贷款了5万
2个回复您好,请问一下,我朋友老爸以前帮别人在银行做了担保,贷款了5万
2个回复别人贷款自己本人用房产证做担保,现在贷款人不还钱,该怎么办?
4个回复别人以我的名义给他自己贷款,如果还不上了,银行会不会找我要?
2个回复您好!有事想咨询1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银行给别人办了贷款,我自己是担保人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