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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样的条件下构成重婚罪
在怎样的条件下构成重婚罪 我与一个广州市户籍的离婚女子有一段外欲,给她其骗了,她说要我给她生一个孩子,她说怀孕后就要和我分开,并且还写了协议书“以后生下的小孩我不能认一切不要我负责任,有她一个人承担小孩的一切”双方签了名。但现在怀孕两个月了就反口了,又于各种因素引起搞疆了,分开后搞得我的家庭不安宁,说要到法院上诉我重婚罪,小孩出生后要我抚养还分我儿女的家产。请问这样事要怎样解决?
2011-01-07 09:38 tlW5142(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07 09:46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因此,你不会构成重婚罪,但就小孩抚养问题对你比较麻烦,建议你委托律师具体为你策划方案。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来电详谈。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07 10:03
你好,如果你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话涉嫌重婚罪,另外如果那个女孩明知道你已婚,仍然以夫妻名义与你生活,也涉嫌重婚罪。对孩子的抚养和财产问题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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