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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助
法律救助 尊敬的律师们法律工作者们,我于2008年在南京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判定对方全责,在误工这一方面法院对我的判决我很不满意,所以像大家咨询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大家给我点有价值的意见!谢谢(如果有对我的案子感兴趣的律师,我愿意委托为)
1  我是一名从事个体运输行业的个体运输户,每个月的经济收入在一万至两万之间,可是法院给我的判决赔偿金是参照国家赔偿标准的,我提供的证据法院也不采纳,导致我的赔偿金于我的月实际收入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实在令我无法接受!
2  因我第一次的手术不成功,现在需要动第二次的手术,第二次手术风险难度极大,且手术费用需要30万左右,形势很严峻,但是我自己又没有这么多的钱去垫付手术费用,面临这样的处境我应该怎样处理,特向各位法律工作者求助,谢谢!~~~
2009-04-18 21:11 调调(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09年04月18日 21时52分
赔偿应该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第二次手术的费用应该由责任方承担,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帮助你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19 00:16
1、赔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上诉。
2、二次手术费可以申请法院先于执行。
3 孙新律师  2009-04-18 23:31
  没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参照行业标准,二次手术费可以申请法院先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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