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租房,但合同是只签了一个人的信息.外加另一个人的联系方式,3人里面法律承认哪一个 详.3个人去租房子,本应该签3个人的信息,但是由于其中2个人没带身份证没签,只签了余某一个人的信息,但是在最后一个联系方式上多加了另一个人的号码(只写了那个人的姓)口头上有承认合租房子,但现在由于某些矛盾,余某想把他们请出去,法律是合不合法的?
注:中介费是平摊的.一切信息都是余某签的。
注:中介费是平摊的.一切信息都是余某签的。
2011-01-06 19:32 ych370……(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旭权律师 2011-01-06 22:39
可以按照书面协议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1-07 10:10
建议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问题。
3 110网律师 2011-01-07 11:40
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