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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纠纷
房租纠纷 我2009年转了个门面租期只有3个月了,3月后2010年房东以不合理要求涨到33800元 ,因为不懂法律,也就交了房租,2011年周边房东以2010年涨万元房租为例也涨4000千 ,我家房东看别家今年也涨,就跟着说按行情你们也涨到40800好了 ,你们学法律的说说 ,我应不应该给这个钱
2011-01-06 15:22 我学法懂法(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2011-01-06 16:05
你们之间应当签有合同吧,如有合同按合同约定的办理。如果没有合同,那这属于不定期租赁,你不满足房东的租金要求,很有可能房东会中止租赁,房东有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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