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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协议分手,双方制的协议书有按手印和签名,请问是否有效
未婚男女协议分手,双方制的协议书有按手印和签名,请问是否有效 律师你好!
    我姐姐跟姐夫未婚生了两个小孩,大女儿7岁,小女儿6岁.2008年因感情不合双方协议分手,双方也制定了协议书:说是小女儿跟男方,大女儿跟女方.因男方的能力强些.所以协议每月付300元抚养费给女方养大女儿,一直抚养到16岁.但到了2011年的1月男方写了一封信过来说不管了,也不抚养了.让女方一个人来抚养.我就是想问:他们双方制定的协议有按手印和签名,在法律是否生效呢?.我们是否要提起诉讼呢?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上.谢谢!!
2011-01-06 14:42 明泰(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1月06日 14时44分
双方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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