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纠纷 您好。我2014年8月底购买了一份平安住院医疗险。于2014年9月1日正式生效。2014年11月中旬我因短期持续不明原因身体不适入院检查,结果为糖耐量异常。这种情况在后期患糖尿病的可能性达70%~80%,在医生建议下我做了袖状胃手术,以控制食量减少吸收减轻体重达到控制血糖的目的。出院后我因此想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保险公司在审核中认为病历上写明的“体重30年进行性增加伴8个月多饮”是我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要求加费承保,我仔细阅读了保险合同,并未在其中发现任何有关这一问题的询问。同事保险公司认定此次事故为既往症引起,拒绝赔付,如我不同意加费将撤销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处理么?还是申请仲裁比较好?
起诉的话胜诉的几率大么?我看到类似判决中有一点是“如实告知不代表主动告知”请问我这个情况适用这一条么?
起诉的话胜诉的几率大么?我看到类似判决中有一点是“如实告知不代表主动告知”请问我这个情况适用这一条么?
2015-01-21 15:09 sophie……(广西-南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1-21 15:14
不适应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1-21 15:19
你好,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3 李庆标律师 2015-01-21 15:32
建议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5-01-21 16:24
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决定着投保人的投保风险和根本利益,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明确说明,且在发生争议时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5-01-21 16:39
保险公司应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免责条款应向投入着重提醒并作解释说明义务,没有做到提醒解释的,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仲裁条款的不能申请仲裁。建议向法院起诉。
6 陈祖权律师 2015-01-21 17:10
可以直接起诉。。你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公司询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