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与两人合伙开店亡,后来拆伙,我把股份转给其中一人,转让费只收到了一半 本人曾与两人合伙开店亡,后来拆伙,我把股份转给其中一人,转让费只收到了一半,余款原来说好今年十月份之前付清,还写了欠条,可到了时间沒付,因都是老乡乜就沒追讨,把欠条重新写了,订好于今年农历12月1号全部付清,而现到吋间了,又说没钱还等等,,,,,我想知道能不能用法律诉讼讨回,并且起诉他欺骗本人
2015-01-21 12:39 ask201……(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记根律师 2015-01-21 16:57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