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内未对原告要求被告针对强占原告房屋长达4年的租金、及个人物品进行裁定,该怎么办? 我一家三口,住一房为母单位发的职工房,后房改售房买下在我母名下,产权人为我母,母逝世后三个月,父提出单位可以报销供暖费,但房产证必须是我父名子,要求我过户我父名下,我便与我父公证,此房产权改为我父亲,后半年我父要求再婚,我因孝顺。对方又是从小看我长大的寡妇,我没有坚持反对,我信父亲,后四年我父去逝,被告强占我房子并对外出租及我个人物品、父母所有物品长达四年多,我多次找她都拒绝协商。后我无法起诉,要求被告反还我母及我个人物品及强占房屋达四年的房子出租租金的一半款。现一审判决已下达,房屋归我,我给被告拆价款。但未就被告反还我个人物品及母亲物品还有强占四年房屋一半租金,进行裁定,请问,我还有什么办法能要回属于我个人物品及母亲物品?还有被其强占四年房屋对外出租一半租金的款项?
2015-01-20 16:10 cricty……(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申维丰律师 电话:4008-510210 2015年01月20日 16时58分
您好!建议咨询一下庭审法官,关于您除房屋其他主张的判决结果,再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仅供参考。
2 李建成律师 2015-01-20 16:13
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5-01-20 16:14
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 何峤巍律师 2015-01-20 16:14
可以另诉
5 孙新律师 2015-01-20 16:24
向法院申请强制强制执行。
6 孙新律师 2015-01-20 16:26
您好,可以针对该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 赵江涛律师 2015-01-20 16:47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 孙新律师 2015-01-20 16:54
可以再起诉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