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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内容区 公司新开,只有我一员工,离职后,老板拖欠工资4000,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转告老板最多只愿给3000,由于入职时未签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没考勤,工资也是现金发放没有任何签字,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劳务关系,也没办法证明月薪多少,我该如何处理,是否就这样随便收回一点了事
2015-01-20 16:53 jqying(广东-佛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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