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刚出生,办理出生证明时医院说需要单位开接收证明才能办理 我与爱人均为天津市集体户口,已在天津购房,但暂时还无法把户口落在房屋所在地。我们的孩子刚出生,办理出生证明时医院说需要单位开具接收证明,才能为孩子开出生证明。请问医院是否有权利拒绝为我们孩子开出生证明,我们现在仅是开出生证明,又不涉及到落户,医院应该没有权利不为我们开才对吧?
2015-01-19 22:04 lujunn……(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1-19 22:57
你好,需要单位开具证明。
2 齐志龙律师 2015-01-20 06:34
可以要求出具
3 韩士队律师 2015-01-20 08:54
要求合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