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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分地未获得,户口一直在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两次分地未获得,户口一直在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我家是1976年户口落在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腰兴龙泉屯,1983年第一轮分地时全家在外打工,村里未通知分地,等回去要的时,村里说下次分地给,1997年分地时又未通知,我家在回去要的时,村里以我家不再村里住等各种理由不给地,2010年我户口所在地集体土地被征用,请问我家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2015-01-19 19:36 wangmi……(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15-01-19 19:39
应该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5-01-20 15:49
应该得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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