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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后,各分得一处房产,我离婚后就过户到自己的名上,后来复婚了
我和老公离婚后,各分得一处房产,我离婚后就过户到自己的名上,后来复婚了 我和老公离婚后,各分得一处房产,我离婚后就过户到自己的名上,后来复婚了,我将自己的一半房产赠送给他了,他离婚时分的房产,公证说是我们共同的,请问在离婚,我的那一半他有权分割吗?我赠送给他的那一半我能分割吗?他的房产我有权分割吗?能详细的解释一下吗?谢谢!
2015-01-19 14:42 ask201……(北京) 已有 20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1-19 14:42
你好,一般需要的。
2 孙新律师  2015-01-19 14:44
你好,一般需要均分
3 110网律师  2015-01-19 14:44
可以的
4 李建成律师  2015-01-19 14:45
您好,一般需要的
5 谷友军律师  2015-01-19 14:46
赠送给他的不能分
6 孙新律师  2015-01-19 14:51
您好,可以的,赠送的不能分割,他的房产属于婚前的则不能分割
7 陈晓云律师  2015-01-19 14:52
赠与给他的,就是他的。
8 孙新律师  2015-01-19 14:53
共同的可以分割。
9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1-19 14:56
一般需要的,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10 孙新律师  2015-01-19 14:58
您好!您将您所有的房屋中的一半赠送给男方,是否已办理过户,若已办理过户,则该房屋系您与男方的共有财产,男方离婚时有权分割;若未办理过户,您还有希望争取一下。男方离婚时分得的房屋,既然已通过公证的方式明确系你们双方共同的,则离婚时您有权分割。
11 孙新律师  2015-01-19 14:58
赠与他人的不能分割他的房产是你们共同的可以分割
12 杨永存律师  2015-01-19 14:58
第一,复婚后,你将原来的一半赠送给他后,如果再离婚,则不再分割。
第二,你留的一半房产,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因为赠与并办理过户登记后,视为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最好来电或者当面咨询更清楚,因为你传述的并不详细。
13 110网律师  2015-01-19 15:14
你好,若为办理过户,可以撤销赠与
14 申维丰律师  2015-01-19 15:19
您好!主要看您的赠与方式,如果是婚后产权加名,那您的房产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定分割,男方的房产,关键是看您公证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被法院支持,您不能分割他的房产。仅供参考。
15 李同红律师  2015-01-19 15:31
对方不可以分割你的一半的,你赠与给对方的一半如果明确归他个人的话你也不可以分割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16 赵江涛律师  2015-01-19 15:36
过户就有权分割
17 孙新律师  2015-01-19 15:38
您好,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8 怀向阳律师  2015-01-19 16:25
你好,你的房产既然赠送给他一般,应当是你们各占一半,不用再次分割;他的房产如果是你们共同的,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是他个人的,无权要求分割
19 王艳玲律师  2015-01-19 18:57
关键要看你们协议的具体约定
20 孙新律师  2015-01-19 22:56
如果未过户,可以撤销赠与,如有疑问或需要,欢迎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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