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现在2015年1月17日了,对方也没书面通知,合同期也过了。请问可以视为续签吗?谢谢。
问题2,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请问可以视为无限延期吗?
问题一:现在2015年1月17日了,对方也没书面通知,合同期也过了。请问可以视为续签吗?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此,原则上合同到期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如果没有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按照之前约定自动顺延一年,可视为续签合同。
问题二: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请问可以视为无限延期吗?
针对第二个问题,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不视为无限延期,您可以在顺延慢一年前一个月提出,合同期满后双方即可以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没有无限延期一说。
希望我的解答能消除您的疑虑,并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提供全面服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我认为。第一次签订后,约定延期一年视为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了,连续两次签订后,无特别情形的额,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以后不签订合同也就没有关系了。一直会延续,单位也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我将全力为您服务的。
问题二:只是延期一年,有合同明确约定。
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缔结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按照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1年”。那么,在2014年1月8日到期后自动续期1年,合同期限应该到2015年1月8日。
其次,“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不是无限期延长,因为合同还约定“欲在本合同期满后终结本合同,应于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所以合同可以终结,只是只是应予届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另外,说明一个问题,以上是普通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最好是重新签订约定期限是无固定期合同。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疑问,可以追问。
只能视为延期一年。
问题2,2014年1月8日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不视为无限延期。2015年1月8日延期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出异议,不能再视为合同再自动延续1年约定,也不能视为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延期。此时,你与公司间已无书面劳动合同。
请问一下专家,我在公司签过一年的合同,但是到期之后我没有续签,可以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辞职么?还是必
5个回复您好!请问乙方违约甲方是否可以终止双方合同关系或是否可以提出涨租金
5个回复合同到期如果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下一年限····
7个回复租房合同一年,还有两个月到期,请问现在可以索要发票吗
2个回复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刚满9年,公司提出顺延劳动合同,我可以拒绝么
1个回复请问某协议上盖了无效的单位印章,但同时有双方签字,请问该无效单位章是否影响合同生效
4个回复合同到期,是不是就可以自动离职
1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就是原房东整组给一个女孩,然后我租了她一间房,和他签了一年的合同,还差3个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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