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盖私章未签名是否生效 詹某和龚某是房东,两人分别租出两间门面(共四间以及门口面积)给李某用做修车生意,签合同时,其中一人詹某在外面工作,对合同内容一概不知,对于合同上用他的私章盖章也不知。詹某未签字,盖章一事也不知(私章并未带在身边)。现在詹某回来才知合同内容明显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颇多,要求重新签合同。但承租人李某坚决不愿意签订新合同,还扬言说要走法律程序起诉出租人。
合同中日期10年,租金要求不变,租赁面积和租金完全不合理,合同中涉及违约的金额和事项几乎没有,只是说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请问王律师,如果对薄公堂,作为出租人胜诉的概率多大?
合同中日期10年,租金要求不变,租赁面积和租金完全不合理,合同中涉及违约的金额和事项几乎没有,只是说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请问王律师,如果对薄公堂,作为出租人胜诉的概率多大?
2015-01-17 16:24 蓝色的鸟(四川-泸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1-17 16:32
合同上加盖詹某私章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詹某可以追究私用詹某私章的人的责任,具体合同内容可以拿到律师事务所,具体给你分析一下。
2 刘杰律师 2015-01-17 16:56
要有证据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