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赔偿金问题 我是今年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单位却不发放赔偿金,说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我是自己不续签,单位愿意签我,就不应发,我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1-01-04 20:04 曼珠纱华(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戎双双律师 电话:13524966522 2011年01月04日 20时10分
这种情况,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规定可以参加《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第46条第(五)项的内容,即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规定可以参加《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第46条第(五)项的内容,即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 钱亚芳律师 2011-01-04 20:18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你的情况属于上述例外情形,因此不能获得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