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欠款问题 男方在2003年欠下一笔钱,有欠条,但女方并不知道。05年债主并未起诉双方。每隔两年内男方都有续签。。05年男女双方离婚后,09年债主起诉男女方。请问今年女方要付03年的欠款钱吗。。如果女方无一次性偿还能力能否分期从退休金里扣除。。
2009-04-17 10:40 skkill……(河南-周口)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17日 10时57分
如果是婚前的债务,应该由男方自己偿还。
2 110网律师 2009-04-17 11:00
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3 倪海涛律师 2009-04-17 11:01
看钱的用途,如果是用于男方个人生活,女方不清楚,女方不承担责任。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女方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判决你偿还,无偿还能力执行时可以从你的退休金中扣除,但要保留你的基本生活需要
4 110网律师 2009-04-17 11:29
属于共同债务,女方有义务偿还。
5 刘泽华律师 2009-04-18 08:38
如不能证明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确无能力偿还,可以从退休金扣,但应留出必要的生活费.
6 110网律师 2009-04-19 12:01
一般按共同债务,除非你有证据,说男方用于个人,且你不知情;当然扣除退休金要不影响你生活为限,你偿还后,可以要求男方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