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否构成非法入侵?我是否构成殴打他人? 某日上午,我家的厂房被驾校的人踹开房门进入,没有以任何形式的通知告知与我,请问他们是否构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领有租房者告知,驾校人员多次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进入厂房,并将厂房内插座等物品拆卸下来取走,我在驾校人员进入厂房时将其抓住..对其进行了警告..然而他口出狂言,肆意谩骂与我..我动手打了他..今日我收到公安的传唤书,我是否构成殴打他人罪?
2011-01-04 17:30 rHs4238(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04 18:28
两个法律关系,首先他们非法进入你的住宅,取走插座等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另你动手的行为同样也是违法的,要根据对方的伤情来确定你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法医鉴定只是轻微伤那么你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轻伤或者重伤你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1-04 21:16
关于你所涉嫌的罪名,关键要看公安机关的传唤书上列的罪名,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若真是构成刑事犯罪,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并为你辩护。详情请来电咨询或者到所里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1-01-04 21:26
要看你殴打的情节以及对方的伤情而定,如果对方构成轻伤以上伤情,你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方是轻微伤,你要受到治安处罚。当然,对方非法闯入厂房并拿走财物的行为也应进行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