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2010年5月9日早上8点5分左右我公司一名职工(刚进公司十几天)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事故。现一认定为七级伤残,于12月24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向咨询:1、医药费是不是应该全部赔偿。2、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多少?3、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是多少?4、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是多少(共7个月)劳动合同上签的工资是780元/月?5、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按他的工资定还是按安吉职工平均工资算呢?请予以帮助。
2011-01-04 16:24 KVN1245(浙江-湖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1-05 07:09
属于工伤的,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而后再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1-01-04 17:14
希望你能来电详细说明。如需帮助请电联。
3 110网律师 2011-01-04 20:51
还是委托律师来处理吧,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