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被上黑名单 在大概2002的时候,我刚上高中,我们那得信用社就有人冒充我的名字贷了4000元钱给了别人,别人用刻的我的名字的章子,当时的信贷员知情并且还把钱带给了那个人,现在那个信贷员也不干了,那个贷款的人也去世了。造成我现在的个人信用上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黑名单,我是最近买房贷款被拒才知道的,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把我的黑名单去掉,急!
2011-01-04 15:20 dQE68(陕西-渭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1-04 17:1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信用社和贷款的人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对你的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你有权要求信用社和贷款人的继承人连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来说,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贷款人的继承人承担责任是以贷款人留有遗产为前提,并且以遗产为限承担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信用社和贷款的人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对你的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你有权要求信用社和贷款人的继承人连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来说,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贷款人的继承人承担责任是以贷款人留有遗产为前提,并且以遗产为限承担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