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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动自行车与对方机动车相撞,本人有损失,对方无损失
本人电动自行车与对方机动车相撞,本人有损失,对方无损失 对方机动车沿马路在机动车道自东向西行驶,本人电动自行车本来是自西向东行驶,因为要进校门(校门在马路北侧)转弯时与对方相撞。对方无牌无证,在事故中本人撞掉一颗门牙,电动车撞毁,各项损失计10000元,对方无损失,在事故调解中,对方不愿赔偿,如果上诉,胜算如何,可以赔到多少,
2011-01-04 12:40 lsxsb(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周文政律师  2011-01-04 12:54
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交通费、涉及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等。
2 110网律师  2011-01-04 18:49
向法院起诉,陪偿额看证据提供情况。
3   2011-01-05 07:26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具体数额须根据你的责任情况和损失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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