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一万块钱,都17年啦,当时的利是1分,收据也有,他本人也承认 别人欠我一万块钱,都17年啦,当时的利是1分,收据也有,他本人也承认,请问我这个通过法律怎么解决,他应该赔我多少
2015-01-15 12:05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崔新江律师 2015-01-15 13:00
需要好好计算 的,可以诉讼解决啊。
2 李红彦团队律师 2015-01-15 14:35
面临诉讼时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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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1个多月前本人将1部机动车卖给别人,因当时本人的身份证在办理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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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您好~~~14年前,男方因不够法定年龄,托人用别人的身份证号,名字是本人的,女方当时够法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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