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女友之前共同购买房子共同贷款产权转让问题 和女友分手前在04年共同购买了套房子,共同贷款。各自产权比列占比是我6成,她是4成,房子首付是20万,她出了4万。房子本月接房,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现在我想要这套房子。前女友答应可以做公证:(把她之前付的首付款给她,把自身的4成房产转让给我)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前女友做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前女友做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15-01-14 22:01 huigew……(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5-01-14 22:05
做公证不能解决问题,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处理